“军斌,你家亲戚把给你织的毛衣、拖鞋放传达室了,来取一下吧。”电话那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信访办主任张军斌感到纳闷:我家亲戚来了,怎么没跟我联系? 到传达室一看,与毛衣、拖鞋一起的还有一首小诗:“寒冬酷暑十三载,二零一二春风吹……”循着这个线索,张军斌猜到这位“亲戚”是谁了,这是一对老信访户,十多年来一直为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不断上访。不久前,这个老案得到化解,张军斌也和这对老信访户——老马及他的老伴结下了深厚感情。 从“信访不信法”到“弃访转法”,老马夫妇观念转变的背后,是浙江法院涉诉信访改革的深化。近年来,浙江法院坚持“不回避、不迁就、不姑息”的信访工作理念,坚持“依法纠错、依法救助、依法终结、依法治闹”四管齐下,按照“诉访分离”的改革思路,基本解决了入口不顺、出口不畅、程序空转等信访难题。2015年,全省法院在收案134万件、收案量高居全国第二的情况下,进京访仅423件,案访比1986∶1,为全国最好,涉诉信访秩序得到持续好转。 降低门槛让入口更顺 走进浙江高院诉讼服务中心,一面透明玻璃墙被分成六个窗口,分别负责登记和刑事申诉、民事再审、行政再审、执行事项及信访事项的来访接待。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着“真诚以待、释法明理”及《来访须知》,多媒体信息查询机里有《业务介绍》《诉讼文书格式》《法律法规查询》等可供查阅,大厅里井然有序。 “诉讼服务中心常规接访,即‘普通门诊’。这是常态化的接访,也是接访量最大的。”浙江高院立案庭庭长王君介绍道。 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为化解进入法院的大量涉诉信访案件,浙江全省法院建立了“院领导预约接访、中层领导轮值接访、信访部门领导随机接访、立案大厅干警常规接访、驻京工作组异地接访、网络视频远程接访”的六级接访机制。 “将信访纳入法治轨道,首先要解决‘入口不顺’的问题,如立案门槛高,导致一些符合条件的诉求进入不了法律程序;诉与访的界限不清、标准不明,工作中难以准确地分类处理等。”浙江高院副院长斯金锦说。 浙江法院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等规定,对当事人反映问题属于“诉”类事项的,依法及时导入相应诉讼程序。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上诉及申请执行、申请国家赔偿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受案条件和办理时限,及时予以立案登记,导入案件审理或办理程序。据统计,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底,浙江全省法院共登记立案91万余件,同比增长18.6%,当场登记立案率为92%,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系从信访渠道导入到司法渠道,引导当事人走法律途径。 解决“来而不终”问题 入口顺了,出口还要通畅。实行“诉访分离”接访模式以来,浙江高院提出,接访窗口要做到“给每个来访案件一条出路”,尤其是对缠访、闹访案件,要么依法纠错,要么救助化解,要么依法终结,这较好地解决了以往来而不终、重复来访的无序局面。 小飞9岁时遭遇车祸,构成一级伤残,每天得靠木板支撑才能站立起来。因为赔偿款迟迟没有到位,小飞的父亲和爷爷无奈进京上访。张军斌接手这个案子后,联系领导包案,同时,针对案件具体情况,一方面要求当地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另一方面为小飞申请司法救助。双管齐下,小飞的治疗费用有了保障,一件多年进京访老案得到化解。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王君说,浙江法院注重信访案件实质化解,近年来每年都啃掉不少信访积案,较好地解决了信访程序空转的顽疾。2014年、2015年,浙江全省法院分别化解涉诉信访积案559件、450件,其中不乏十几年的信访老案。 早在2012年,浙江高院就畅通了刑事、行政申诉渠道,对符合申诉立案条件的,均给予两级复查。数据显示,2015年浙江全省法院共立案受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9942件、行政申请再审案件1259件和刑事申诉案件1022件。 此外,浙江高院还在全国率先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配合衔接的规定》,依法引导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即只要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检察机关就予以受理并作出书面结论,2014年和2015年分别引导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并作出结论1625件、1454件。 司法救助是化解信访矛盾的重要举措。浙江法院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不到位的被害人、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上访群众为救助重点,全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我们曾进行摸底调研,从随机抽取的1965件司法救助案件结案情况看,当事人领取司法救助金后,未就同一案件进行信访的占81.1%。”张军斌说,用足用好司法救助资金,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涉诉民生困难,特别是化解信访老案中的作用非常突出。但司法救助绝非花钱买平安,必须严格审查,适度救济,把钱用在真正有需要的人身上。 诉求不合理的不迁就 有些案件,法律程序已经全部走完,实体程序处理都无误,解释化解工作也做了一遍又一遍,但信访人仍不断缠访、闹访。依法终结是处理这类案件的“终极”办法。 为此,浙江法院严格依法启动终结程序,同时,积极推动有关部门落实终结案件后续管理工作,明确信访案件终结后由当地党委、政府落实教育疏导。对终结后继续违法上访并妨害社会秩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切实扭转了“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不良态势,有效维护了涉诉信访秩序。 在浙江高院诉讼服务中心,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派律师在这里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其中不少是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通过答疑解惑、释法析理,律师解决了信访人看不懂法律文书、不理解法律处理意见的问题,促使信访人服判息诉,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说我没有写再审申请的法律依据,我觉得是他们故意刁难,不愿收我的材料,你帮我看看到底是不是这样。”工作站内,当事人小林有些气愤地说。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佳接过材料认真研究。“你看,法官没有说错,你确实在申请书中遗漏了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这项,不收材料并没有错,我这里有法条你对照一下……”陈佳向小林耐心解释。知道自己错怪法官,小林也尴尬地笑了。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容易取得当事人信任,在办案单位与信访人之间搭建起了有效沟通的桥梁;能够帮助办案单位发现执法错误、瑕疵,提高审查处理的精准度和公正性,便于解决纠错难的问题。”张军斌说。 2015年,浙江全省法院共推动3087件申诉案件由律师代理,其中安排法律援助312件,并且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省法院的全覆盖。 近年来,浙江高院推行一系列信访改革举措,对于案件有问题的,做到瑕疵弥补到位、错误纠正到位;对于诉求不合理的,绝不迁就;对于违法缠访、闹访的,也绝不姑息。 原标题:浙江法院不回避、不姑息 涉诉上访户"弃访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