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戴佳)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11月25日,山东省即墨市检察院因即墨市国土资源局不依法履行职责,向即墨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即墨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即墨市国土资源局有关工作人员在明知涉案土地并未按照规定办理征收、审批等手续的情况下,收受贿赂,滥用职权,采用篡改档案等方式将拟出库土地偷换为涉案面积约为26亩未经征收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010年11月,该市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行组织实施土地出让和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监管职责,依据被篡改后征地档案填写的出让方案上报审批,将涉案土地分割为4块分别挂牌出让,并先后与受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16年9月9日,即墨市检察院向该市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撤销将涉案土地出让给受让人并为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违法行政行为。该市国土资源局逾期未予回复,亦未纠正违法行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为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国土资源保护监管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即墨市检察院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即墨市国土资源局不依法履行职责向即墨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原标题:山东即墨:对市国土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