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对外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陕西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2017年4月11日反馈了督察意见。截至2018年3月底,59个具体整改问题有48个已基本完成整改,剩余11个涉及工程方案调整和中长期整改问题正在加紧推进,均已取得明显进展。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15个责任追究问题,陕西由省纪委统一审核把关、精准量责,共对154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厅级26人(正厅级11人,副厅级15人),占16.9%;处级74人(正处级48人,包括县委书记、县长9人,副处级26人),占48.1%;科级以下54人,占3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共113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20人,行政记大过9人,行政记过37人,行政警告41人),占到总人数的73.4%;诫勉谈话35人,占22.7%;通报6人,占3.9%。 责令渭南市政府、汉中市政府、商洛市政府、韩城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环保厅、泾阳县政府、淳化县政府共10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同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央视记者闫星光) 原标题:陕西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 154名干部被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