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电焊烧七库房 男子获刑四年半 本报讯(记者张宇)去年2月13日下午,大兴区黄村镇西芦物流园一仓库发生大火,起火原因是工人申运海违规电焊,引燃周边可燃物。仓库内七家商户的货物化为灰烬,损失高达2600多万元。记者今天上午从大兴法院获悉,被告人申运海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据悉,位于大兴区黄村镇西芦城村的西芦物流园是他人向村里租地后所盖,名为诚信助康仓储库房。库房分为两层,事发前有七家商户在此存放货物,其中有红酒、啤酒、食品、粮食、保健品等物品。其中,最初起火部位位于冯某的库房。 据冯某称,他的库房位于仓库的一层北数第二间,用来存放其销售的一次性餐具。本案的被告人申运海是冯某的员工,平常为冯某开车往各个饭店送货。 “我们租用的库房是用很薄的铁板分割出来的,2月13日下午3点左右,老板发现存放货物的架子有点塌,于是我找来电焊设备准备在货架和铁板墙之间焊上一个连接杆。” 申运海说,等焊接完之后,他发现北面的房间冒烟了,虽然他初期用灭火器灭火,但于事无补。 火烧连营,大火迅速蔓延。根据火灾现场勘验笔录,库房北侧过火,钢架变形并坍塌,一二层全部坍塌。同时在库房北侧距东墙约15米、10米、5米处分别发现了已经烧损的电焊机、焊枪和焊条。经鉴定,火灾造成了2600多万元的损失。 据消防部门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起火原因为申运海在库房内使用电焊进行作业时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案发后,现场人员报警,申运海在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在现场等待,后于当日被民警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申运海承认,自己没有电焊作业资质。 大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申运海违规进行电焊作业,以致引发火灾,致使他人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申运海构成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申运海犯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原标题:违规电焊烧库房致损失2600多万元 男子获刑4年半|申运海|库房|冯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