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表演需要规范,但不宜过度管理 舒圣祥 四川成都日前公布了2018年首批30个街头艺术表演试点点位,满足要求的街头表演者,通过选拔后持证上岗。首批提供100个持证名额,有242个个人及114个团队报名,录取率不足三成。对这些街头艺人演出时间的排期、点位、内容都要进行管理,将与相关部门签订从业承诺书,每年接受审核,优胜劣汰(4月24日《成都商报》)。 街头艺术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街头表演又是街头艺术里最为灵动和活跃的部分。在国外很多城市,颇有质量的街头表演,是城市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相比之下,国内城市的街头表演,质量参差不齐,形式单一,主要以唱歌和演奏为主,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吉他自弹自唱。 说白了,在不少国人眼中,街头表演更像一种乞讨方式,与其说是打赏,不如说是施舍。基于这样的观念,稍有水平的表演者,都不愿意在街头演出。有水平的表演者不愿在街头演出,在街头演出的都是乞讨的,两者互为印证、互为强化,久而久之,街头艺术也就难以称其为街头艺术了。 之所以如此,还有一个很现实的原因是,国内街头表演者,确实会感觉缺少尊严——最典型的问题是,他们没有固定的表演场所,经常被赶来赶去。要发展街头艺术、繁荣街头文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让表演者有安心表演的空间,而这建立在规范化的管理基础之上。 国外很多城市,都已经开放政策让表演者在街头、广场等公共空间进行表演,并允许其接受观众打赏。只要具备一定水平,都可以在官方渠道申请到表演许可,对表演者的身份、资质没有过多要求,持有许可,就能在被许可的地方进行街头表演。在这个意义上,成都当下在做的事,其实挺好,不再盲目赶人,而是发放许可,规范管理。 只不过,想在成都申请到表演许可,条件貌似有点高,录取率不到三成。先要对报名者进行专家审核,审核通过后还要面试,再进行相关培训,培训结束方可到规定位置表演,且每年都要参加审核,接受优胜劣汰。这一套流程过于繁琐,真正有水平的表演者,未必愿意接受。 其实,管理部门并不需要管得这样深入,具有一定水平就可以发放许可,让他们到市场中自由竞争,自然接受优胜劣汰。街头表演的门槛更不应该太高,程序越繁琐越是会起到相反效果。而且,没有成都户口和居住证还不能参与选拔,这个已经有点变味了。相关部门对演出时间的排期、点位、内容,事无巨细进行管理,被选拔的街头艺人,要签从业承诺书,表演期间不能随意缺席……如此一来,已经不像是在发放表演许可,而是在跟街头艺人签订经纪合同。发放政府许可,既是要吸引高水平表演者,让他们不必担心被城管驱赶,同时也是要让街头表演更有秩序。政府部门事无巨细地管理,恐怕只会事与愿违。 唯有高水平的表演者,也愿意在街头表演,街头表演才能真正成为艺术,才有可能繁荣。要让街头表演繁荣起来,成为城市里的一道风景线,确实需要有规范的管理;但这种管理必须限定在必要的范围之内,应该保留街头表演开放自由的风格,并且给予街头表演足够程度的尊重。 原标题:评论:街头表演需要规范 但不宜过度管理|街头|表演|成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