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4日),记者从北京市教委了解到,北京市将分三个阶段对幼儿园“小学化”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纠正“小学化”问题将纳入教育督导内容。 近日,市教委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公布《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将分三个阶段对幼儿园“小学化”问题进行治理。第一阶段为自查与摸排阶段(2018年8月-10月),要求各区教委制定本区治理方案,于9月20日前将方案报市教委,并组织幼儿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按要求开展自查。区教委要开展抽查和摸排,边查边改,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报告上交市教委。 第二阶段为全面整改阶段(2018年11月-2019年3月),市教委开展对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抽查和调研工作,推进整改,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幼儿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依法依规整顿。 第三阶段则为专项督查阶段(2019年4月),市教委会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不坚持“零起点”办学的小学以及以“学前班”和“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的教育培训机构。 市教委强调,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小学化”治理工作作为行政督查重要内容,进行经常性的入园督促查看,并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各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需结合幼儿园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工作,将纠正“小学化”问题纳入教育督导内容。 此外,各区要强化对新任教师、初任园长、民办幼儿园园长教师、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同时加强对园长教师的师德师风和安全教育,在2018年底之前,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