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经其审议通过的《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捏把黑土冒油花,插根筷子能发芽”——这是生活在黑土地上的百姓流传的顺口溜。黑土地有机质含量高、土质肥沃,非常适宜植物生长。吉林省位于我国东北黑土地的核心区域,全省粮食产量的80%都产自黑土区。 “黑土地的保护对粮食安全、生态环境有着重要影响。”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土壤科科长李德忠说。但近年来,受过度开发、建设占用、化肥农药污染等因素影响,东北地区黑土地呈现“变瘦、变薄、变硬”的特点。专家指出,东北地区黑土层的平均厚度,已经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60至70厘米,下降到目前的20至30厘米,而且还在以每年0.3至1厘米的速度流失,有机质含量下降,对粮食生产、生态环境形成威胁。 为解决这一难题,吉林省一方面积极探索推进黑土地保护技术、模式,在多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推广试点经验,一方面探索制定法律法规,让黑土地保护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副处长姚广武等人表示,相关专业法规的制定很有必要,能有效解决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难题。比如,国家层面有关黑土地保护的规范分散在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法律法规中,对一些基本问题比如黑土地定义缺少立法规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据了解,条例充分借鉴国家六部委联合出台的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采用土地性状加土壤类型的方式对黑土地作出界定,打破了耕地、草原、林地、湿地的概念局限,冲破了农业、水利、林业、牧业的行业界限,有助于保护工作横向到边、竖向到底。 “条例将吉林省黑土地分为重点保护类和治理修复类两种类型,明确了中东西三个区域各自的保护重点,增强了黑土地保护的可操作性。”吉林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于平说,“此外,还规定每年的6月25日为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日。” 原标题:吉林出台黑土地保护地方法规 将于7月1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