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拥有广袤的草原,草原面积近60亿亩,约占国土面积的41.7%。草原与山水林田湖同等重要,在生态建设上拥有同等的位置。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七次会议上,也再次强调了这一点。草在我国陆地生态系统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位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草原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草原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支持政策。我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草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监测结果显示,2016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产量连续6年超过10亿吨,实现稳中有增;2016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4.6%,较2011年提高3.6个百分点。草原生态修复速度明显加快,全国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 继往开来,砥砺前行。要巩固草原在生命共同体中的基础性地位,关键在于深入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草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保护为先、预防为主、制度管控和底线思维,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总体安排及《推进草原保护制度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构建“权属明晰、保护有序、评价科学、利用合理、监管到位”的草原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草原实现休养生息、永续发展。 健全草原产权制度。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依法赋予广大农牧民长期稳定的草原承包经营权,实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建立国有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研究推进全民所有草原资源分级行使所有权制度,提出全民所有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全民所有地方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资产清单进行分级管理。 强化草原保护制度。建立草原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掌握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草原面积及类型,厘清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职责。完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依法划定和严格保护基本草原,严格征占用审核,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推进草原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实施好新一轮草原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建立草原监测预警制度。积极推进草地资源清查,开展全国草地资源清查工作,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草原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对草原基本情况、生态状况、植被生长状况、灾害发生情况等进行动态监测预警。开展草原承载力监测预警评估,建立草原资源资产专业统计制度,真实反映草原生态“家底”变化情况。 完善草原科学利用制度。严格落实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借助“禁”“休”“轮”“种”等综合措施,实现草畜平衡和草原资源的永续利用。 建立健全省级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加强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开展草畜平衡达标县建设,加大对达标县的绩效考核奖励支持力度。强化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杜绝“先上车、再补票”现象,严格控制草原用途改变。 推进草原监督管理制度。修订《草原法》,制定《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加强基层草原监理机构和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完善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始终保持打击破坏草原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规定、非法征占用草原以及乱开滥垦草原等违法行为,推行挂牌督办与约谈制度,通报重点案件,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不断提高草原执法的威慑力。 建设好生态文明事关人民福祉、民族未来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对建设生态文明提出了更高要求,草原在生命共同体中的基础地位不容忽视。我们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保护草原的关系,把解决当前的草原问题和推动绿色发展结合起来,坚决摈弃损害甚至破坏草原的发展模式,坚决摈弃以牺牲草原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让良好的草原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草原工作者良好形象的发力点,发挥好草原的生态功能,将草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行到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