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3月19日电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到2020年前,山西省将每年开展一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并纳入政府年度考核。 此次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主要包括: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组织领导、建立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等。 根据考核办法,对欠薪违法案件未按期清零的,考核中发现存在重大欠薪风险隐患的,以及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极端性事件的,山西将随时启动督查督办。同时,山西明确考核和督查中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约谈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导致农民工工资问题久拖不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从工程项目入手,在立项、规划、土地、招投标、施工许可、资金筹集使用、工资保证金等方面进行深入核查,层层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发现违纪问题线索的,移交纪委监委处理。 原标题:山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年度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