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法治”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2018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而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保证,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行动宣言。 随着脱贫攻坚工作进入攻坚拔寨阶段,越来越多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下拨到基层,为广大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带来了希望,这本是惠及广大贫困群众的大好事。然而,在不同地区,扶贫领域“微腐败”现象却时有发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加强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显得刻不容缓,只有及时纠正损害贫困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法者的责任,才能让这场脱贫攻坚硬战取得最终胜利。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有法可依是实现法治扶贫的前提条件。要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就要坚持法治先行,充分发挥“法治”在脱贫攻坚中的保驾护航作用。仁和集镇在2017年就集中开展了扶贫领域“利剑护民”专项整治行动,并在2018年“贯彻十九大 建设新仁和”党员干部春训班及相关会议上多次强调,要不断深入推进我镇法治扶贫工作,要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逐步构建法治扶贫工作长效机制,要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法治扶贫建设,为实现脱贫攻坚工作目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扶贫和拒腐防变的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班子成员要结合扶贫工作各个阶段实际,带头学习脱贫攻坚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规范班子议事规则,切实提高集体决策科学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坚持学法、用法、守法,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链条上各个环节的无死角监管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将自查自纠和外部监督有机相结合,消除扶贫资金各环节的“盲区”,让暗箱操作难以遁形;三是要进一步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治理扶贫领域违法违纪特别是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务必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扶贫领域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全面脱贫是必由之路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鼓足干劲,用“法治”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新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