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与省财政厅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不断加强省级专项资金管理,两年全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由332项压缩为39项。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省在制度设计上进行了深入改革和探索。 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由332项压缩为39项 2014年底,江西印发《清理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力争在2015年底前,将省级财政各类专项项目数量由现有的332项压减至170项左右,压缩50%”的目标。按照这一文件部署, 2015年,通过“保留、整合、调整、压减”等方式,省级专项资金由332项压缩至139项,压缩率58.1%,资金规模由532.7亿元压减至508.6亿元,超额完成了当年确定的目标。 此外,借鉴外省的经验,对省级139项财政专项资金再次进行了认真梳理、甄别,2017年起,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调整为39项,资金规模由889亿元压缩至167.2亿元。其他大部分原专项转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按照客观因素法分配。 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 集中财力才能办大事。2016年,省级可统筹财力的30%以上用于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除省级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外,增加14项省级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2016年共统筹整合资金152亿元,全省扶贫支出增长94.4%。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省和设区市有关部门采取“因素法”分配,将资金“切块”下达到县。具体项目的立项权、审批权下放到县。 2017年起,省财政将每年筹措新农村建设资金30亿元,四年累计筹措120亿元,用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此外,激活财政存量资金,将无效和低效的支出调整过来,将重复和错位的支出腾退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