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蝉声嘶鸣。在江西省寻乌县龙廷乡与广东省兴宁市边界水域,东江支流寻乌水河面开阔,河水清澈,戴着“寻乌县河长制工作证”的几个工作人员拿着专业的容器在取水样。 “水样每个月3号要送到赣州市水质检测中心检测。”龙廷乡党委书记邝仲日前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东江源在江西境内的最后关卡,这儿的水能否达标决定全县‘河长制’工作的成效。” 河长制工作的重点是提高水质,水功能区、考核断面达到要求。为确保每次取样地点一致,增强水质情况的可比性、可倒查性,寻乌先在各乡镇主要河流跨界断面设置了水质取样点的地标物——断面桩。 截至目前,寻乌全县有国控、省控水功能区监测断面10个,乡镇跨界断面水质考核断面16个,跨界抽检断面21个,重点污染区域抽查断面3个,饮用水源区监测点7个,覆盖了整个水功能区、各个流域水系的水质监测网络。 在寻乌县河长办公室副主任王佛金看来,断面桩监控水质为考核提供数据支撑,“小小的断面桩是在各级河长头上的紧箍咒,主要是让各级河长牢记水质情况。” 河长制工作已经成为寻乌政府工作的一个常态。为完善河长制工作,寻乌县设立河长制经费奖励处罚制度。县财政每年拿出1617万元作为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划分为基本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年初下拨全额的60%作为基本工作经费,其余40%为奖励资金。 王佛金表示,奖励资金与水质考核结果挂钩。在年终考核后,按《考核办法》下拨,评为优秀前三名的乡镇,单位追加3万元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要罚款。 然而,随着河长制的持续推进,涉及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环环相扣,遇到的困难就像一筐螃蟹,抓起一个又牵起另一个。 寻乌县水利局局长、河长办公室主任罗国芳坦露心声,河长制工作不仅是“河长”的事,还涉及到政府各个部门,“现在有一些河长责任不落实、缺位、错位;少数责任单位难作为、不作为、乱作为。” 针对上述问题,寻乌县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巡查员,监督“河长制”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鼓励乡镇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实现河道养护专业化、社会化。 据介绍,目前寻乌已有11家保洁公司为河道清洁服务。采用PPP模式、股份合作等,吸引社会投资3.8亿元,用于水污染治理。 2016年10月,寻乌县桂竹帽镇购买了社会服务,将农村垃圾和河道清理承包给企业。 现在,桂竹帽镇每个村庄都有保洁员、垃圾收集点、垃圾桶,保洁公司每天都会到村里清运垃圾。桂竹帽镇镇长曹纪平告诉记者,作为监督管理方,相关部门定时不定时进行抽查考核,考核结果与承包费挂钩。“引入市场化服务,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又能解决政府部门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尴尬。” 针对极少数县直责任单位河湖执法不主动、不配合、不到位的状况,寻乌县创新机制,由乡镇对县直责任单位履行职责、配合协调、工作效率等方面直接考核评分。用罗国芳的话说,上述制度推动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解决了乡镇没有执法权,而执法责任单位又不配合的问题。 为强化各级河长对于生态环境的责任,寻乌制定了《寻乌县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治水责任,对于连续两次出境断面水质不达标的当地主要负责人,先免职再调查处理,真正把河长治河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