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省食药监局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实现农村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江西省决定开展2018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专项行动,鼓励探索建设统一的农村集体聚餐操办场所,引导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鼓励农村食品连锁经营配送,探索建立“基地+批发市场→集中配送企业→农村销售点”的供销模式,解决“山寨食品”、过期食品进农村等顽疾问题。 治理办法和内容 以农村、城乡接合部、校园及周边、乡(村)镇、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两超一非”和傍名牌、“三无”等食品等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农村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学校食堂为重点场所,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有关制度,规范食品市场准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以农村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等为重点对象,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有关制度,做到不生产、不购进、不销售、不使用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全面治理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过期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督促其定期自查库存食品并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