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江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江西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8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 25日记者从江西省林业厅获悉,经过两年多的试点实验,在总结抚州市“山长制”、武宁县“林长制”基础上,将在全省推行实施林长制。近日,全省林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武宁召开,会议要求今年年底前,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要全面建成并正常运转,这意味着林长制工作由“备战”转入到“实战”阶段。 会议要求,首先明确各级林长谁来当,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在10月底前全面落实同级林长,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组织体系的全覆盖。《省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明确了各省级林长责任区域,各地也要抓紧确定同级林长的责任区域,各级林长责任区域要按照行政区域来划分。其次要明确管什么的问题,林长制的任务主要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一方面要采取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确保资源不受损,生态不破坏、效益不降低;另一方面要利用好森林资源,大力发展特色绿色产业,带动乡村振兴。 记者了解到,林长制将采用严格的考核制度及采用高科技的手段进行督查。将建立卫星遥感控制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森林督查机制,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对森林督查整改工作不重视,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将坚决严肃查处;情况特别严重的,将采取“一约谈、三暂停”措施,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心慈手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