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杀害出借人,达到“人死债亡”的目的,三名被告人制作“手机炸弹”实施犯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 检察官正在查看现场 山东省昌乐县鄌郚镇,是位于潍坊市西南部的一个特色产业镇,以“中国电声乐器产业基地”所著称。2016年6月15日,一声巨响打破了乐器小镇的宁静。 午后巨响 当天午后2点多,闷热中“嘭”的一声巨响。正要拿锄头干活的鄌郚南村的刘老汉哆嗦了一下,“谁家这个时候放礼炮?” 很快,刘老汉看到村里许多乡亲往相隔的镇北村村委会方向走去,“肯定出什么事情了”,他急忙出了门,跟着乡亲们向前走去。 村委会办公地点门前的路边停放着一辆黑色越野车,车身已经严重变形。围观的人不少,透过人群的缝隙,刘老汉发现越野车驾驶室的门半掩着,车玻璃全都碎了。 刘老汉打量着驾驶室,看见一名女子一动不动地趴在方向盘上,头朝向副驾驶一侧,后背朝上。当看到女子染的红色头发时,刘老汉的心猛烈地跳起来——他的大女儿刘君兰(化名)也染了红色头发。他又仔细看了一下女驾驶员,越看越像自己的大女儿,而且她家里也有一辆一模一样的黑色越野车。 刘老汉立刻转到车尾,当看到车牌号码时,他瘫坐在地上,车就是大女儿家的,那个一动不动的女人,正是大女儿刘君兰。 3小时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确定此起爆炸案是出于一种特殊的爆炸装置——手机炸弹。 提到“手机炸弹”,一般人可能马上会联想到恐怖袭击爆炸案。在这样一个偏僻小镇上,竟然也出现了“手机炸弹”。是什么样的人出于何种原因策划了这样一起爆炸案呢? 穷途末路 “聪明”,这是周围人们对1985年出生的刘文科的普遍印象。因为患有小儿麻痹,刘文科的一条腿有残疾,走起路来一瘸一拐,但这没有阻碍他求知的热情。虽然只有中专学历,但是聪明的他对于电子机械专业知识却十分精通。中专毕业后,刘文科开了一个专门修理手机、电脑的铺面,生意不错,积累了一定资产后,又开了一个珠宝行,后来还和他人一起投资开发楼盘。 房地产开发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刘文科和合伙人潘立、王继清等一起,以房地产公司名义,于2015年夏天向陈生安借款500万元,后来刘文科又以个人名义向其高息借款30万元,潘立、王继清也以个人名义,分别向其高息借款150万元、100万元。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刘文科等人就连利息也还不上了,更不用提还本钱了。陈生安多次带人索要借款,进行言语威胁。刘文科等人从2016年5月开始多次商量,认为只要杀死陈生安,他们就可以免除债务了。 这时,有“专业”技能的刘文科凭借着对电子产品的了解,在同其他人商议后,决定制作“手机炸弹”,用手机响铃引爆电雷管。王继清十几年前下过碳井,手头剩余6枚雷管。因为手机炸弹需要里面的炸药,潘立、王继清两次购买了12箱礼花弹。刘文科还买了两部老年手机,通过微信购买了两张手机卡,从购物网站上购买了GPS定位装置。 刘文科上网搜索相关知识,很快搞明白了“手机炸弹”的制作诀窍。只用了四五天时间,他用雷管、礼花弹药、手机、定位装置,制作好了一套爆炸装置。 因为刘文科和陈生安经常一起喝茶聊天,平时关系还不错,2016年6月14日,刘文科以借车使用为借口,顺利地将陈生安的越野车借了出来,将其制作的爆炸装置放在了驾驶座下的右前侧,爆炸装置有成人巴掌大,并不起眼。 一切准备妥当,只等第二天GPS定位器发回位置,确认驾驶人是陈生安就可引爆装置了。 毁灭之路 为了保证顺利爆炸,刘文科进行了多方面测试。之前,为确保从微信上购买的手机卡是新号码,刘文科将其安装在自己手机上,等了两天,没有收到任何短信、电话。将爆炸装置安装在车上的时候,也并没有将装置上的手机开机,而是将这个手机设置成第二天上午9点自动开机的模式,这样就不会因为有短信和电话而提前引爆装置。 为验证手机炸弹的威力,刘文科和潘立事先进行了一次简单的实验,装置除了放置少量炸药,用的是刘文科自己的旧手机外,其他没有变化。他们拨打了旧手机上面的号码,听见像燃放鞭炮的响声发出,刘文科知道这是雷管爆炸的声音,两人感觉吃了定心丸。 爆炸当天,刘文科开着自己的车,路上遇到陈生安的黑色越野车。看到车拐弯的路线,刘文科知道陈生安去了鄌郚镇。刘文科开车回家后,担心在路上跟踪不方便,便借了朋友的黑色别克车,同时考虑到自己的身体驾驶汽车不方便,又找了另一个朋友,谎称和自己去办事情。根据GPS定位器的指引,一路跟踪陈生安的黑色越野车来到鄌郚镇。 跟踪途中,刘文科一路上多次确认过是陈生安在驾驶,陈生安的女友刘君兰坐在后排座位。走到一个岔路口时,陈生安的车向东拐了。刘文科的车没有再继续跟踪,而是向北开去。过了3分钟后,刘文科用事先购买的一部手机拨打了爆炸装置上的新手机号码。听见“嘭”的一声巨响之后,刘文科心想事情成了。 可是阴差阳错,就在刘文科没有跟踪的这3分钟里,陈安生下了车,到附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去给别人汇钱,刘君兰坐到了驾驶室。正当她要开车掉头准备回鄌郚镇的父母家时,刘文科拨打了爆炸装置上的手机号码。 2017年4月25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刘文科犯爆炸罪一审被判处死刑,潘立犯爆炸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王继清犯爆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上诉至山东省高级法院。日前,山东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为免债务 三人制作“手机炸弹”计划杀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