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日前公布消息:广安市委副书记严春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被不断刷屏的“严书记”终于被查。随着调查的进行,“严书记”的贪腐轨迹,将会水落石出。 这几天,舆论关注“严书记”的焦点,已由先前的疑似贪情,转向对事件成因的分析。有人认为,这是“实力坑夫”“被前夫人坑惨了”“反腐靠笨婆娘”;有人则将此解读成新版“我爸是李刚”;有人给此案贴上了“红颜祸水”的标签。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回看事件经过,先是“严书记”前夫人的“仗势得瑟”,掀起了舆论风暴。其在家长群接连蹦出的“雷语”,好似一个个引星,引爆了舆情的连环炸,继而驱动了体制内反腐。否则,这个“严书记”可能仍在其副书记位置上“春风得意”,说不得还会在某个反腐倡廉大会上,慷慨陈词,教育其属下勤政廉洁。 目前,“严书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具体情节有待调查认定,但这不影响我们讨论反腐。若其贪腐属实,则其被查处,无疑是舆论驱动反腐的又一成功范例。无论是哪一种力量,哪怕是“小偷”“小三”,只要驱动了反腐,都是好事。民众也会为之喝彩。 不过,这回“严书记”被查,具有偶然性。“伸手必被捉”是铁律,以此观之,“严书记”“被捉”是一定的,只是迟早的事。而如若没有一个那个网友所说的“笨婆娘”,“严书记”至不会现在就被查。 事件中有几个关注点,或都与制度发力不够有关。比如,网友所爆涉事幼儿园每月学费一万多,校车费两千;周边房价普通的户型也得4万一平米左右,并由此推算“严书记”所住房子至少价值600万元,进而质疑:一个副厅级干部,何以支撑如此昂贵的消费?为何不能早一点发现? 去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的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在原来基础上,对家庭财产来源合法性验证、查核结果的运用等作了原则性规定,同时,明确了查核联系工作机制和抽查核实纪律。特别是此次修订《规定》时,一并研究制定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下称办法),为今后严肃处理不如实报告的行为划出了底线,亮出了红线,为更加有效地强化查核结果运用提供了遵循。 “严书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本该早一点在制度的严格控制监督之下,若无问题,则予以澄清,还“严书记”以清白;若问题属实,则及时依纪依法处理“严书记”。我的疑问是,此前“严书记”的个人有关事项,特别是其中的房产和家庭收入部分是怎么向组织报告的?“严书记”包括工资收入、房产、持有股票、基金等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的情形?如果有,当时是怎么处理的?一个涉嫌贪腐的官员,被发现于“前严夫人”的一次“很生气”。而非制度本身,这事值得反思。 比如,是否有人选择性抽查,使“严书记”每一次都免于被查,或虽被抽查,但核查工作走了过场?这个问题也要查一查。若确因人手不够,难以甄别每一份报告的真实性,则应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能否委托第三方,由其基于大数据分析和现代管理手段,实行对每个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的全覆盖?延伸开来,年年都在进行的廉政报告,如何防止官员拼凑廉政报告,提高其“含真量”,并产生反腐力? 这些都值得探讨和尝试治理的有效举措。可以坚信,只要把中央的《规定》、《办法》等纪律切实挺在前面,落到实处,就一定能有效倒逼那些心存侥幸的官员,使其收敛、收手、知止。制度的威慑力,也会在不断被“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严格执行中得到彰显,“严书记”们“迟到”的落马官员,就会少得多,因其造成的损失也要小得多。(常金沙) 原标题:【长城评论】“严书记”这些年是如何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