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通报7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本报讯(记者 武红利)昨天,本市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涉及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北京华天饮食集团公司物业部部长公车私用 2017年12月初至2018年1月1日,北京华天饮食集团公司物业部部长贾建杰在周末时间用公车办理私人事务。贾建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城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蒋宅口休养所所长违反廉洁纪律 2013年至2015年间,东城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蒋宅口休养所所长吴雅宝违反有关规定以现金或报销形式向在职工作人员发放劳保福利11266元,使用公用经费购买并发放645元粽子。吴雅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城区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违反廉洁纪律 2011年至2016年间,东城区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杨军接受并使用某单位赠送的平台手机号码一个,并由该单位支付话费5854.10元。杨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海淀区香山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违规操办喜宴 2017年7月16日,海淀区香山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王炜办酒席庆贺女儿百天及补办婚礼,违规收取同事及服务管理对象的礼金共计7500元。2017年7月,王炜在香山街道辖区内饭店用餐后,接受饭店工作人员给予的面额2000元的贵宾卡一张。王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淀区曙光街道世纪城时雨园社区党员公车私用 2013年1月,山西省阳泉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王承志(2015年12月党组织关系转入海淀区)办理提前离岗手续,同年2月,王承志向阳泉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单位阳泉市政府机关多种经营部借用小客车一辆,用于往返北京与阳泉以及处理个人事务。2013年6月至2014年3月间,王承志多次在阳泉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销火车票、该小客车的过路费、燃油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共计8165元。王承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密云区不老屯镇燕落村违规公款送礼 2013年至2014年,燕落村党支部书记柴春雷与村委会主任李如才共同商议并经村“两委”班子同意,以赊账的方式购买鸭梨、糖梨用于走访相关单位,并于2015年使用村内外包工程提留的工程管理费支付购梨款共计36903元。经燕落村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镇党委批准,给予柴春雷、李如才党内警告处分。 房山区统计局聘任制司机赵海兵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2月24日下午,房山区统计局聘任制司机赵海兵的弟弟驾车与别人的车发生剐蹭,赵海兵在未履行公车签批手续也未向领导报告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单位车辆赶往事发现场。然后,赵海兵又驾驶单位车辆将其弟弟的孩子送回家。赵海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标题:北京通报7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小客车|王承志|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