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再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出台多部选人用人党内规范,选人用人的制度“笼子”越织越密。 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深刻认识到选人用人问题的重要性,持续完善干部选任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 因此,中央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2013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即“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0个字的好干部标准,是新时期选人用人的基本遵循,对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然而,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些腐败问题来看,用人方面存在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蔓延的重要来源,也是破坏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政治生活不正常,最突出的表现是选人用人的腐败。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在2014年年初曾表示,从干部群众的反映来看,用人不正之风比较突出的主要是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和说情打招呼等问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也是滋生其他腐败的源头。廉洁用人,是廉洁政治的首要前提。 “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或者是从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角度来看,选人用人是重要的组织保障。”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 基于此,2014年,中组部等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干部管理工作。 尤为重要的是,2014年1月,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2002年中央颁布的条例进行修改。 中央在通知中指出,“条例”根据新形势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格选拔条件、严密选拔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并对作为选拔对象的干部个人从严提出了纪律要求,包括明确规定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干部和“裸官”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等。 反腐推动选拔制度规范 为了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建立了工作责任制。 “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切实防止干部选任中的“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一批贪腐官员“落马”。梳理其中一些“落马”官员的轨迹不难发现,“带病提拔”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不仅危害政治生态滋生腐败,也影响党员干部队伍形象。 2014年,中组部就通报了湖南、吉林、河南、山西等省的多名干部违规提拔、“带病提拔”案件,还有一些地方党委组织部也有类似通报。 2015年6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总计公布了针对央企的25份“巡视清单”,向被巡视单位反馈了巡视意见。《法制日报》记者统计发现,在“巡视清单”中,近9成被巡视央企存在选人用人问题;12家央企至少39人因“带病提拔”被查。 中组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组织把关,挡住了不少“带病”的干部,但“带病提拔”仍时有发生,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 杜治洲认为,中央专门就此问题发文,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干部任用要“选好苗”,只有选好“苗”才能长出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同时要用明确的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进行有效的制约和规范。唯有如此,才能提升选人用人的公信力,实现干部任用廉洁化、科学化,才能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恢复和改良。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出台,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对此类问题的高度重视,以制度体系的方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反映了我们党遏制干部选拔任用中一切不正之风的坚定决心。 选人用人制度日趋完善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2016年11月2日,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公布。 此前,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提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权威专家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发布多部党内法规,加强规范选人用人制度,确保从制度上真正把党内政治生活管到位、严到位。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正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的一个方面。 “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准则”中说。 杜治洲认为,十八届六中全会的提法,把选人用人放到极其重要的位置,凸显了党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庄德水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选人用人方面新成果的制度提炼。“我们着力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基础,并促进政治生态的改变”。 在庄德水看来,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出台,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并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配套,不断扎紧选人用人的制度“笼子”,选人用人制度日趋完善。 杜治洲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选人用人方面监督的“绳子”越来越紧,制度的“笼子”越来越密。 2016年11月2日,中央纪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其中强调,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保证选对人用好人、好中选优,对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买官卖官、官商勾结、资本操纵、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一个月后,中组部修订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2017年以来,中组部会同有关部委印发《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 十八届六中全会以来,选人用人的制度“笼子”仍在继续织密。 实践证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多部选人用人制度规范,以落实制度规范为抓手,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实的人力保障,也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党的制度建设,统筹谋划、不断创新,一张从严管党治党的制度网络越织越密。与此同时,中央强有力抓有效落实,多措并举让铁规发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 从6月28日起至今日,本报“建党96周年特别报道”栏目相继就制度反腐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完善巡视制度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目标、驰而不息反“四风”为更深层次廉政制度建设坚实基础、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完善选人用人制度6个方面,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回顾。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着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就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