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禁止露天焚烧 空气重污染仍有人路边燃纸钱 □ 本报记者 郄建荣 清明节即将到来,从几天前开始,烧纸钱的人陆续增多。在一些人眼里,这是传统习俗。然而,从2014年开始实施的《北京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将烧纸钱等露天焚烧行为纳入法律禁止范畴。 “这几天,在北京的望京地区,每当夜幕降临之后,十字路口边烧纸钱的人越来越多,一股股浓烟,一堆堆废纸灰。”家住北京望京地区的王女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她所在小区的路口边,“每到节日,都有人在路边烧纸钱,现在的纸钱早已不是早些年的那种简单的白纸或草纸,印得花花绿绿的,从手机到汽车,什么都有。”王女士说,烧这些纸钱时,不仅火苗蹿得很高,而且,常常伴有浓烟以及刺鼻的气味。 王女士说,4月2日晚上8点多,在北京市发布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下,在望京的一些路口仍有人在露天烧纸钱。 据王女士介绍,从去年开始她就多次拨打环保举报电话“12369”和城管举报电话“96310”,举报露天烧纸钱问题。“‘12369’回答我说,这事归城管管,‘96310’说,不归城管管。”王女士说,从去年举报到现在,问题也没有解决。 3月31日夜间10点多,《法制日报》记者在望京的一些路口发现确实有人在露天烧纸钱,有的路口十几平方米的地方,竟然有十几堆烧完的纸灰。 于是,《法制日报》记者致电“12369”,询问露天烧纸钱是否允许,有没有人管?“12369”接线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条例》实施后,包括烧纸钱在内,所有露天焚烧行为均在法律禁止之列。她说,按照规定,查处露天焚烧行为(包括露天烧纸钱)职责属于北京市城管部门,她建议记者拨打城管举报电话“96310”。但是,《法制日报》记者拨打了“96310”后,接线人员却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事不归城管管,至于该归谁管,接线员说不知道。 无奈,《法制日报》记者再次拨打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接线人员明确表示,按照《条例》第62条规定,烧纸钱属于露天焚烧,是《条例》禁止的行为。而且,她再次表示,处罚应在城管。当记者提出,“96310”明确告知不归城管管,环保也不管,是不是涉嫌两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她答应将问题记录下来提交北京市长热线。但至今,《法制日报》记者也未接到任何回复。 按照《条例》第6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从《条例》的这一规定看,禁止的行为没有将烧纸钱明确列入其中。为此,《法制日报》记者再次向环保部门核实,他们明确表示,露天烧纸钱属于《条例》禁止范围。他们告诉记者,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城管发现露天烧纸钱行为可当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媒体报道,早在2015年,北京市就有城管部门进行过联合执法,对露天烧纸钱进行过公开取缔。 2月26日至28日,3月2日至4日,3月9日至15日,3月25日至28日,4月1日至4月2日,不到一个半月时间,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遭遇了至少5次空气重污染过程。 至于今年春天为何空气污染频发,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组织专家的分析认为,除了老生常谈的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外,3月下旬以来,随着采暖期的结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错峰生产的各类工业企业恢复生产,在民用采暖排放大幅减少的同时,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显著增加,其中钢铁、水泥建材等行业排放量增加最大。由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特点,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仍处在高位。 除了工业污染排放之外,生活污染排放就可忽略不计吗?显然,无论是从情理上还是从法理上都是说不过去的。 露天烧纸钱有禁就该止。至于有些民众仍然要坚持这种“习俗”,政府部门也应该有办法疏导,而不能任由《条例》禁止的行为肆意滋生。 都说法律贵在执行,殊不知,正是因为这些看似不大的事没有执行到位,最终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影响了大气污染治理的效果。 本报北京4月3日讯 原标题:清明将至 北京空气重污染但仍有人路边燃纸钱|纸钱|露天|北京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