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至2018年,陆川县一名“瘾君子”刘某元“下乡扶贫”锲而不舍,以独自在家的老年人为作案目标,自称系当地民政办工作人员,以办理低保或危房改造补助为幌子,大肆收取“手续费”。近日,陆川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诈骗案,判处刘某元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精准扶贫当幌子,专骗农村老人 家住良田镇旺垌村的徐大妈年近九旬,老伴早早过世,子女长年在外打工,自己孤身一人留守家中。 今年1月17日10时许,一名男子不期而至,骑着摩托车来到徐大妈家。男子穿着体面,年龄约50岁上下,自称是良田镇民政办干部。一阵寒暄后,徐大妈对男子的身份并未生疑。当得知徐大妈不是低保户时,男子“好心提醒”徐大妈可以向其交纳360元手续费,下个月即可开始领取低保补助,全年共补助3600元。听到这么一说,徐大妈心动不已,可是掏光了口袋,身上也仅有250元。男子没有“嫌弃”,收过钱,劝慰徐大妈,“你家实在是太困难了,我向镇领导申请减免剩下的这点手续费吧。”徐大妈连声道谢,执意要到厨房挑拣自家种的花生作为礼品赠送“贵人”。 趁着徐大妈转身忙活之际,男子迅速驾车离开。11时许,男子来到了古城镇八角村垌心村。在该村,男子又发现了新的作案目标——独自在家的李老汉。男子主动登门,与李老汉搭讪,自称“赖军”,系古城镇民政办干部,当日下乡专程办理低保补助。李老汉年过八旬,手脚不便,对“赖军”的话将信将疑。 正在这时,李老汉的儿子李某能回来了。听完“赖军”的说辞,李某能怒火中烧,厉声呵斥道:“你是骗子,我在民政办根本没见过你。”原来,李某能曾多次到古城镇民政办办理过相关业务,对该部门工作人员情况较为熟悉。“赖军”见状不妙,立时慌了神,随即起身离开。李某能拦住去路,拔掉其摩托车钥匙,抢去其手中的一本收据,并拿出手机准备报警。“赖军”恼羞成怒,冲上前抢夺钥匙。两人扭打过程中,李某能生怕不敌,将钥匙往草丛处抛去。眼看就要坐以待毙,“赖军”只好转身往村口跑。然而才跑出百余米,就被闻讯赶来的村民一举擒获。 诈骗惯犯落网,原是“瘾君子” 经派出所民警讯问,“赖军”真名为刘某元,系陆川乌石镇人,是一名诈骗惯犯,曾于2010年被陆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同时还是一名“瘾君子”,曾于2018年1月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 2011年以来,刘某元先后在陆川县大桥镇、乌石镇、良田镇、古城镇等地,以农村留守老人为侵害对象,利用他们年老力衰、防范意识淡薄的特点,用“办理低保和危房改造补助”为幌子作案12起,每次骗取金额1000元至200元不等,总涉案金额为5050元。为掩人耳目,刘某元还精心准备了一本收据,每收取一笔费用,均向被害人出具收据,收款人署名为“赖军”“陈军”等假名,违法所得全部用于生活开销及吸食毒品。 陆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元犯诈骗罪罪名成立。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原标题:“瘾君子”冒充民政干部精准诈骗 以办低保或危房改造补助为幌子,收取“手续费”,作案12起诈骗5050元 原标题:“瘾君子”冒充民政干部精准诈骗 作案12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