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勤工助学,按小时计酬的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校外勤工助学,须校方参与签三方协议……这是记者10月11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的消息。 勤工助学是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有效途径。《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自2007年6月实施以来,对于规范管理高校勤工助学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时隔11年,根据当前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新特点及新需要,教育部、财政部对《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 《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提出,勤工助学岗位既要满足学生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和在校学生消费水平,适度提高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对按小时计酬的,由原《办法》中原则上不低于8元调整为12元。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 原标题:河南高校勤工助学报酬标准提高 每小时不低于1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