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2日电 据微信公众号“丹东发布”22日凌晨消息,为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丹东市人民政府5月21日又正式印发《关于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7条要求。针对非本地户籍人员的“限售”、“提高首付比例”两个“大招”再次升级。 调控升级!丹东市政府又发布7条要求 通知明确,要毫不动摇地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已购商品住房交易管理,对非本地户籍人员身份证明、购房时间、购房区域等交易要件信息严格审核,凡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住建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交易备案,国土部门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知规定,在执行《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丹政办发〔2018〕23号)的基础上,将第一条非本地户籍人员中,且在本地无企业、无工作的人员在限制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满5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上市交易。 此外,对非本地户籍人员中,且在本地无企业、无工作的人员在限制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第一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第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到60%以上,贷款利率上浮20%以上。 为最大限度满足本地居民住房刚性需求,丹东市政府将加快完善新城区交通、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服务及设施,提高交通可达性和生活便利性,改善居住环境,吸引本地居民到新城区购房居住,使新城区成为本地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优先选择。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土地出让成本管控,调整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在坚持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前提下,灵活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限地价、竞租赁住房”等竞价方式,严格控制高地价、高溢价项目出现。提高住房用地比例,住房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不低于25%。 相关部门要加强研判,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建立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开发企业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规避调控政策、制造市场恐慌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持续保持高压严查态势,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暂停其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向社会公示。 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和网络信息管控。落实住房销售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通过政策解读和市场信息公开,正确引导舆论。严厉打击利用自媒体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炒作渲染房价上涨、散布虚假信息等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稳定市场预期。 丹东4月房价环比涨幅领跑70城 从今年4月末开始,丹东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波动,短时间内商品房成交量上升,价格上涨,有的楼盘成交量成倍增长,价格明显上涨。 来自丹东市住建委的网签数据显示,进入5月份,丹东新区商品房均价的波动范围总体保持在4800-5100元/平方米之间,与4月末相比涨幅20%左右,个别江景热销楼盘涨幅30%左右。 5月14日晚,丹东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将丹东新区作为限制区域,实行“两年限售”、“差别化贷款”、“提高首付比例”、“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举措。 5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4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显示,丹东4月房价环比涨幅2.0%,领跑70城。(中新经纬APP)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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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丹东楼市深夜再传收紧信号 外地户籍“五年限售”|丹东市|经纬|新城区 |